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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傳統婚姻習俗,哭嫁

以前結婚,新娘出嫁時都會哭哭啼啼的,在民間風俗中稱為哭嫁,當然現在很少看到哭嫁的習俗了,本期傳統節日就帶你一起去了解一下民間傳統婚姻習俗:哭嫁,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。

民間傳統婚姻習俗:哭嫁

“哭嫁”,亦稱“哭出嫁”、“哭嫁囡”、“哭轎”等。是漢、土家、藏、彝、壯、撒拉等民族的傳統婚姻習俗,即新娘出嫁時履行的哭唱儀式活動。

哭嫁一般從新娘出嫁的前半個月、一個月開始,有的甚至前三個月就已揭開了哭唱的序幕。不過,開始時都是斷斷續續進行的。可以自由地哭。親族鄉鄰前來送禮看望,誰來就哭誰,作道謝之禮節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轎時,哭嫁達到高潮。

  這段時間的哭唱必須按着傳統禮儀進行,不能亂哭。誰不會哭,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。總的來看,哭唱的內容主要有“哭爹孃”、“哭哥嫂”、“哭姐妹”、“哭叔伯”、“哭陪客”、“哭媒人”、“哭梳頭”、“哭祖宗”、“哭上轎”等。“歌詞”既有一代代流傳下來的、傳統的,也有新娘和“陪哭”的姐妹們即興創作的。

哭嫁原由
  1、傷離別,念親恩
  新娘通過哭嫁,以表感激父母養育之恩和親友難捨難分之情,具有孝、義的倫理價值。即將遠嫁他方,新娘首先想到的是離別親人,依依難捨之情油然而生。因為要離別,平日不曾給予過多關注的親情,此刻歷歷凸現。回顧往事,新娘悲從中來,用哭泣的歌聲表達對閨門生活的不捨,對父母恩情的感念。十月懷胎的辛苦、養護的艱辛,件件往事、點點細節都浸潤着父母的深情,做女兒的對父母的感激之情從內心深處溢出。

由於母親對女兒的恩愛最深,所以這時候新嫁娘想得最多的是母親:“天上星多月不明,爹孃為我費苦心”,“勤耕苦種費盡心,孃的恩情説不完,一教女兒學煮飯,二教女兒學結麻,三教女兒學背柴,四教女兒學挑花,五教女兒學寫字”,“你把女兒養成人,你把女兒白抱了,你把女兒白背了”,都表現了母親千辛萬苦把女兒養大成人而女兒無法報答、又傷心又慚愧的感情。土家姑娘在出嫁前,哭得越狠,越會哭,就表明越孝順父母。

在哭父母的同時,土家姑娘還要哭親友、哭姊妹,這種哭表示對親友姊妹的難捨難分之情,哭得越厲害,表示親友姊妹間的情義越深。

2、換身份,憂前途
  婚嫁是女性生命歷程中的重要轉折時期,其主要功能是將女性從女兒轉換成媳婦。女兒和媳婦是兩種全然不同的角色,其間呈現出一種斷裂:一方面,新娘要告別女兒角色,因而內心充滿了對往日生活的依戀之情;另一方面,新娘要開始履行陌生的媳婦職責,因而恐懼萬分。所以,新娘必須通過某種途徑脱離原來的角色,進入新的角色。

這種角色的突變必然會對女性的心理產生極大的壓力和負擔,她們需要通過某種途徑消除緊張,“哭嫁歌”正好為其提供了一個合法有效的途徑。女性在哭嫁儀式中被賦予話語權,她們藉此權利,通過情感宣泄,卸掉角色轉換時的情感壓力、重負,告別舊的女兒角色,為接受新的角色作心理準備。

“哭嫁歌”還體現了新娘不願離開父母家人、“千金貴女未做飽”的戀家心理。雖然作為一個女兒家在家中的地位沒有男性高,不如兄弟重要,但也總是生活在母親的庇護之下,相比做媳婦的處境要優越得多,故此無形之中就有了對比:“我在孃家是貴人,六月太陽我沒曬,七月行雨我沒淋;我到婆家變下人,六月太陽天天曬,七月行雨我要淋”,進而發出了“這樣的日子怎麼過,這樣的日子怎麼挨”的哀歎。這種對孃家的留戀,對婆家的恐懼,可以説是女性哭嫁時的一種最基本最普遍的情感,也是“哭嫁歌”貫穿始終的主旋律。

民間傳統婚姻習俗:哭嫁 第2張

3、怨婚姻,罵媒人
  那麼又是誰把自己送進這火坑的呢?是花言巧語的媒人。新嫁娘不能不生出對媒人的詛咒和對父母的埋怨。哭嫁歌中的“罵媒人”部分與前面哭親別友的纏綿難捨在風格上形成了鮮明對照,痛快淋漓,戰鬥性極強。新嫁娘把殺自己幸福自由的滿腔怒火,此時化成為對媒人的最怨毒的詛咒:“對門坡上栽斗子,背時媒人死獨子;對門山上種韭菜,背時媒人絕九代。”還辛辣地揭露了媒人花言巧語的欺騙和唯利是圖的醜惡嘴臉,如“你男家吃女家走,男家講女長得好,女家吹男乖又巧”,“你騙我到公婆家,變成人家牛和馬,人家動手就來打,打了罵了不解恨。”

不願離開父母、擔心未來的新娘把一切的不幸歸結到婚姻上,她們怨婚姻不自主,唱出了反抗之聲,道出土家婦女無可奈何的悲涼之情。“哭嫁歌”中並沒有很多直接指斥封建婚姻制度的歌,這是當時婦女不可能達到的認識高度。她們也不願意直接指責自己的親生父母,於是,她們把怨恨的情感傾瀉在婚姻的直接促成人、婚姻制度的代表“媒人”身上,言詞犀利又不失民間詼諧。

4、不平等,怨命運
  哭嫁歌還發泄了男女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,表現女性在喪失了經濟地位和權利後的失望痛苦與不滿心情。隨着父權制、私有制的產生,女性逐漸失去了財產繼承權,失去了傳遞氏族香火的權利。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婦女地位卑賤低下,逐漸使女性淪落為男性的附庸,乃至成為男性的“財產”,女性便被無情地排斥於家族之外,與家族利益無關了。一個土家弱女子,在強大的封建勢力面前無力抗爭,只有充分利用哭嫁這種合法機會來進行情感宣泄、詛咒和強烈控訴。

  因此,就有了新娘的哭訴:“如果我是男兒身,家裏種種都有份,神龕寫字也有名;如今成了女兒家,爹孃把我趕出門,一夜成了外鄉人。”在這種封建禮教制度的束縛下,女性失去了一個普通人應有的基本權利,她的命運受人擺佈,任人宰割。對於這種自己無力改變的命運,新娘在哭嫁之際利用了這個“合法”時機對其進行了大膽的揭露。因此,哭嫁也是對封建社會男女不平等、男尊女卑、重男輕女的譴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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